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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作者:时间:2020-10-28点击数:



公示时间从20201028日至1030日,共计3天。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69-82676833

电子邮箱:675959668@qq.com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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