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的相关条例,结合上学年课堂纪律抽查情况,经班级申请,学院评审小组评定,我院2020学年优良学风班初评结果如下,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1日,共计3天。如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69-8267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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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