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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与第五届广东共青团“活力在基层”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09-12点击数:

各系团总支:

根据团省委《关于举行第五届广东共青团“活力在基层”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团粤办发【2011】55号)的文件精神,为全面活跃基层团的工作,推动团的组织覆盖全体青年、团的活动影响全体青年,团委决定组织各总支参与第五届“活力在基层”团日竞赛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广东共青团第五届“活力在基层”团日竞赛活动

二、参赛对象

各系团总支、团支部

三、活动时间

2011年7月—12月,共两个赛季,分别是7月—9月、10月—12月,每个赛季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3时为上传活动材料以及计算当季参赛活动的网络得票数的截止时间。

鉴于高校工作时间的特殊性,赛季时间可适当顺延2周。

四、竞赛方式和评审要求

1.参赛基层团组织网络注册

(1)参赛基层团组织在正式上报活动材料之前首先登陆专题网站http://trjs.gdcyl.org,根据所属类别如实填写组织情况,注册账号以上报活动材料。成功注册账号后即获得参赛资格。

(2)完成账号注册后即获得专属本团总支(支部)的网络空间。网络空间是基层团组织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各基层团组织注册及上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则取消评奖资格。

(3)鼓励有条件的团总支及五四红旗团支部积极申报。

2.上报活动材料

各类基层团组织注册账号后即可上传活动材料参赛。活动材料包括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活动图片等。其中,活动方案要求简洁、清晰,能够突出活动主题及目的意义;活动总结要求详细、全面,能够清楚反映活动的形式内容,参加对象、人数及活动成效;上传3—5张能够反映活动概况的活动图片,每张不大于200k,上报的活动材料将由系统自动抄送至本组织的网络空间中。

上述全部材料请压缩打包,以“**系团总支活力在基层团日活动总结材料”命名,发送至团委邮箱以作考核备份。

3.活动材料审核

各类基层团组织上报的活动材料由团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即可参加竞赛。一般每项团日活动上传参赛材料后48小时内完成审核工作。

五、活动投票、评选和奖励

1.竞赛投票

各类基层团组织上报并通过审核的参赛活动将接受团员青年和公众的投票。每个IP地址每个赛季只能投票一次,每次投票须选择5项以上团日活动方为有效,禁止网络投票作弊,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2.评选标准

评选工作分为初评、复评、年度评选三个阶段。各阶段的评选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因素:一是活动方案、总结以及图片的规范性;二是活动策划的创新性和可推广性;三是活动参与的普遍性和实施效果;四是网络投票情况,同时适当考虑活动地区分布以及活动类型的多样性。

3.竞赛初评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组织评委对广州地区的省部属高校团组织的参赛项目进行初评。初评工作应在每赛季结束后两周内完成。

4.竞赛复评

由团省委城学校部负责高校基层团组织的团日活动复评工作。组织评委从学校领域中选出约150项团日活动作为本赛季的“优秀团日活动”(其中50项为中学团组织团日活动,由少年部负责组织评选)。复评工作一般应在初评工作结束后的两周内完成。

5.赛季奖励

主办单位将向每个季度获得“优秀团日活动”的基层团组织颁授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作为活动补贴(团总支1000元、团支部800元)。各项奖励一般在当季竞赛评选工作结束后两周内由团省委组织部划拨至获奖基层团组织所在的高校团委,再由其分别发放。

6.年度评选和奖励

每个季度评选出的“优秀团日活动”将继续接受公众投票以竞争年度奖项。年度评选工作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本届团日竞赛活动将评选出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经费奖励,其中,一等奖团日活动同时被授予“广东共青团十佳团日活动”荣誉。

六、有关要求

各基层团组织要积极参与团日竞赛活动,注重结合自身特点、青年需求以及本单位(战线)今年的主要任务,坚持围绕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升学习、创新能力,参与“两进三同”工作,开展“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活动、“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活动等方面策划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主题团日活动。使活动更加贴近青年,贴近社会关注和更体现团员青年的作为。

联 系 人:辛蓓莹 13450284703(624703)

团委邮箱:xinhuatw@yahoo.com.cn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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