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院闻动态 正文

关于艺术设计学系办公室辅导员助理招聘启事

作者:时间:2013-09-12点击数: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拓宽学生工作的渠道,更好地锻炼和培养学生干部,促进学生更好地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我系现拟招辅导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1名。

二、招聘对象:艺术设计学系12级学生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二)工作勤奋,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严于律己,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关系;

(三)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熟练处理各种印制、校对、文件收发等基本文秘工作,能独立撰写活动策划及其他各类公文,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掌握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软件,能十分熟练操作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四、辅导员助理的职责:

(一)听从辅导员日常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有条理地完成工作;

(二)关心学生集体,了解同学们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等实际问题,主动帮助同学们的疑难;

(三)做好辅导员与同学们的沟通桥梁, 做好上传下达,并及时向辅导员反映同学们的最新动态;

(四) 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党员、团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考核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班委会的运作;

(五)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奖学金评定、助学贷款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发放、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的评选等工作;

(六) 完成辅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招聘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6月8日。

(二)招聘程序:

1、请有意应聘的同学填写《勤工助学固定岗岗位申请表》(详见附件)于6月8日前递交到305办公室;

2、拟定笔试时间:2013年6月13;

3、拟定面试时间:2013年6月14(以接到面试通知为准)。

4、试用期一个月。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艺术设计学系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

Copyright©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新华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