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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艺术设计创业园实验守则

作者:时间:2022-06-27点击数:

为了多层次、全方位鼓励大学生开展创造、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倡导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学院建设了艺术设计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为保证创业园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守则。

   一、进入创业园前要准备充分,各个团队负责人做好规划及项目资料和电脑笔记本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二、进入创业园后,不准喧哗、打闹、抽烟,不准带食物进入,不准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和乱扔垃圾,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

   三、保持创业园的设备设施整齐清洁,节约用电、用水、用材,严禁在墙、桌椅等公物上涂写,严禁盗窃、蓄意损坏公物,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离开创业园时,整理好各自私人物品,保持公共设施的整洁,常用物品放置到指定位置,打扫完卫生才能离开。

   五、学生有使用需要时,应事先向指导老师申请并安排时间。凡课外及假期时间需要使用创业园,也应事先与创业园管理负责人联系并遵守有关规定,做好值日。

   六、值日学生要负责打扫创业园的卫生,负责关闭实验室的水、电、门窗并安排物业保安人员做好巡查工作后方能离开创业园。

   七、管理教师负责按要求规范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

   八、实验室内教学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损坏、丢失仪器应立即报告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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